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产品是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PE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塑料管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塑料管材业正在面临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BOPA薄膜产品主要应用于产品的包装,例如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及机械电子产品包装等多个包装领域,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而且新用途也不断被开发出来。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便携式电子产品将进一步普及,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新兴市场不断涌现,我国消费类锂电池产业亦发展迅速。
目前,公司在PE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增产能有效释放,行业地位将逐步凸显。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与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半岛综合体育官网、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
PE塑料管材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管道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公司管材、管件产品的销售和经营,建立了一支拥有丰富PE塑料管材销售经验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较为完善;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薄膜事业部设立了市场部进行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根据主要销售地域和彩印基地的分布,公司设立了两个区域市场部,分管北方和南方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市场经营,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锂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主要由公司锂电池隔膜事业部市场部负责。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和完善销售网络。
三、报告期内项目建设情况(一)“年产10,500万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达产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09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投资建设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进展顺利,于2018年01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年新增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产能15,000吨。该项目使公司PE管道产品产能再次提升,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三)2017年10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供需矛盾,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8年我国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公司经营面临更多挑战。2018年是公司的“管理进步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促进技术能力的提升,努力开源节流,向技术要效益,向管理要成本,通过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深化管理,公司在生产、销售、技术、管理上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一、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年产10,500万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达产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09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投资建设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进展顺利,于2018年01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年新增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产能15,000吨。该项目使公司PE管道产品产能再次提升,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三)2017年10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半岛综合,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供需矛盾,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
二、公司各类产品情况(一)PE管道产品因“煤改气”政策推进放缓,产品销售、利润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此情形下,公司适时优化客户结构,港华、华润等优质客户销售占比提升;同时,加大了给水管道产品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力度,在客户结构上也进行了优化和拓展,开辟了北京建工、舟山水务等大型客户,以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一国家重点项目。报告期内,通过加强管理,管材合格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公司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全融合玻纤带增强技术,该类产品主要适用于海陆油气田的开采与集输,目前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只有国外极少数厂家掌握。公司RTP项目研发工作进展顺利,RTP项目经过努力,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认证等方面均取得突破。
(二)BOPA薄膜产品因市场价格的调整幅度较大,致使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在市场不利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的产量及销量均再创新高,BOPA薄膜销量达3.4万吨。同时BOPA薄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专用尼龙膜,主要适用于锂电池铝塑包装以及药品包装,该类产品目前主要依赖进口。2018年公司积极开发锂电池软包用尼龙膜客户,实现对上海紫江、浙江道明等企业的供货与现场审核。
公司自2011年开始自行研发母料,近几年,自制母料在逐条生产线开发试用,除有特殊要求客户外,公司自制母料在三个厂区六条BOPA薄膜生产线全部投入使用。同时硅系母料的研发也在二氧化硅的选型这个关键点上获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多年来,公司BOPA薄膜主要备件始终采用进口,随着生产线运转年限的增长,目前一些大备件逐渐面临更换,公司薄膜事业部在备件国产化上寻求出路,在胶垫、变速箱、离合器等大宗备件上深入调研,大胆采用国产化备件,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大大节省了成本。同时薄膜事业部整合三地、六条生产线的资源,统一配备备品备件,不但方便了使用,而且节省了大量资金。
(三)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公司积极建设拓展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预期,使国内隔膜产能巨量增长,快速释放,但随着国家补贴政策阶梯性退坡所带来的行业发展放缓,隔膜市场出现阶段性供求关系失衡,产能发挥不足导致产品价格断崖式下跌,使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销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但随着市场价格的逐步下降以及公司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生产尚处于爬坡阶段,产品产能未能全部释放,致使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2018年,公司集全体之力,调整市场定位,优化技术方案、理顺基础管理、凝聚团队合力,在各个方面出现向好的势头:成功进入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企业CATL的供应链;湿法产线速度和收率稳步提高;节能降耗效果凸显;成本控制和经营意识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三、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一)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以70,820万元受让了东塑集团持有沧州银行全部股权,本次受让股权目的在于公司实施实业+金融投资的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在国内军民融合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发挥公司与北京中德汇的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本优势,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的,加快公司外延性拓展步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300 万元与北京中德汇共同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并购基金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2月26日在巨潮讯网 (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9-004)。
四、2018年,公司定位为“管理进步年”,通过思路的厘清,意识的提高,模式的重建,短板的补齐等多措共举,使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夯实和提升。
从资金计划到使用,从资产购置到处置,从项目建设到生产经营,“管好资金、用好资产”的理念深入到各个业务层面。
通过加强技术管理,提倡技改技措,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能减排。2018年各类产品吨耗电量降低,湿法隔膜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通过合理配置岗位,整合人力资源等措施使人力成本下降。除直接成本费用外,还对生产、销售计划的匹配,产品收率的提升、无效工时的控制、产品和辅料质量过剩的修正、设备配置浪费的调整等工作加大了管理力度。
2018年公司完成了100多项技改技措项目。促进了工艺、设备的运行效率,节能降耗工作得以深入开展,促进了技术进步,培养了技术队伍。公司出资奖励在质量效益提升、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员工,激励员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倡导开源节流,通过管理和技术降低成本。
2018年公司推行以同岗同酬、岗技区分、突出技能、突出专业为重点的薪酬改革方案,旨在体现劳动者同岗同酬,对于基层员工提高了固定工资比例,降低了考核比例,保证一线员工收入稳定,以技能区分能力与收入。加大了中高层的考核力度,体现管理、技术、销售在企业经营中的影响和作用,突出履职评价、业绩评价和创新评价。同时在薪酬与绩效方案的设计中,突出“利润增长和费用节约的额度就是薪酬提高幅度”的理念初见成效。
2018年公司对80多个公司级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制度的规范,流程的畅通,风险的可控,其实是企业盈利模式的建立。让每位员工有章可依,有矩可循,以有效实现整体目标。强化责任的落实,加强考核与监督。
2018年信息化工作所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发货完成或回款到账,在外奔波的销售员可以第一时间获悉、工资明细可每月准时查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制度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实施了采购、费用报销,行政审批等多个电子审批,规范、理顺流程的同时为工作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改变服务了经营,提高了效率。
2018年公司明确档案管理架构、职能和责任,层层落实,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档案分类、归辑、存放和利用办法。一年来,涉及档案的员工和干部加强了档案管理和技术保密意识。
公司成立了总公司级安全管理部,各公司分别成立了工作机构并逐级明确和落实责任,在机构上得以进一步健全,同时促进了安环管理的专业化提升。在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安全环保工作方针和目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向精细、扎实、有效的方向迈进。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环保标准化和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升了一个新台阶。在深化日常性、季节性安全环保管理的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环保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环保责任主体,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环保工作到岗到人,加大处罚力度。安全环保基础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一例重大安全和人身事故。
2018年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正式运行,为技术人员开辟了新的职业发展通道,薪资与同级行政干部平等,且上不封顶。2018年聘任12名副工程师,3名工程师,完成55名助理工程师的定岗工作。组织了首期拜师大会,75对师徒从此结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8年公司破格提拔了部分干部,有行政职、技术职,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人以施展的空间和机会。同时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建立干部履职台帐,促进工作效率,提醒工作不足。组织年度行政和技术干部述职和评价,从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创新工作、团队建设和下属培养等几方面述职。通过、履职和综合测评,对处于末位的干部分别给予了降职、降薪、转职、转岗的处理,打破“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2018年,公司从国内外引进专家、博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他们不但把先进的工作方式和理念带了进来,而且在各自岗位充分发挥了带头作用。
2018年,公司采用内外培训形式,组织了销售管理、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职业化团队等专项培训,以及数字岗位、生产岗位的技能培训,着重从业务人员技能化,管理人员专业化方面予以提升,培训效果明显。
奖励是对员工正确行为的肯定和引导,2018年公司组织月度岗位技能评优、班组劳动竞赛、年中年末专项评比等形式,以奖励为主,突出先进行为、突出业绩成果。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实现营业利润35,242.04元、利润总额35,261.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50.05%、49.82%、45.37%。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其中,PE管道塑料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8,802.58万元、81,043.94万元、27,968.80万元,管道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分别较上年下降12.23%、35.20%。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较上年下降45.37%。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随着市场的调整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因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导致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营业总成本317,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较上年下降45.37%。
报告期内,公司PE管道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8,802.58万元、81,043.94万元、27,968.80万元,管道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分别较上年下降12.23%、35.20%;PE管道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78,663.26万元、65,617.46万元、29,549.7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8.94%、6.62%和31.04%。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随着市场的调整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因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导致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7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决定对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18年8月1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影响本期净利润增加25,298,166.21元。
公司于2018年0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8-03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以及产能未充分释放,盈利能力下降。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迟国敬、陆宇建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沧州明珠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792,419.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08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09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于桂亭、赵如奇、陈宏伟、于增胜、孙梅回避表决。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0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一2020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信银行沧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交通银行沧州分行、河北银行沧州分行、沧州银行、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兴业银行沧州分行、光大银行沧州分行、张家口银行沧州分行、渤海银行沧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等申请3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外汇衍生品、跨境融资、承兑质押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授权期限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1号。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2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3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修订稿)》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4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9-015号。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2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4月11日一2019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提案(四)、(八)、(九)、(十)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半岛综合。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详见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公告。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半岛综合体育官网、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18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2)对于以上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半岛综合。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9年3月22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高树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792,419.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查认为: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我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基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半岛综合体育官网。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东塑集团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房地产”)、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商贸城”)、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服饰”)和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河酒业”),东塑集团控股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商贸城”),东塑集团分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以下简称“颐和大酒店”)以及董事赵如奇参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轻纺城”)、 董事赵如奇兼任董事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存款余额及利息等交易,预计2019年总金额不超过7,855万元。
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伟、于桂亭、赵如奇、于增胜、孙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核查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538,379.31万元,净资产214,179.0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3.13万元,实现净利润8,951.81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销售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陶瓷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塑房地产资产总额197,618.79万元,净资产61,296.8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284.08万元,实现净利润-6,300.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发布、代理、制作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明珠商贸城资产总额181,819.25万元,净资产86,034.0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547.35万元,实现净利润-3,470.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22,003.96万元,净资产6,000.0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服饰设计、加工、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明珠服饰资产总额24,728.29万元,净资产3,128.7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13.24万元,实现净利润-1,486.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5,401.78万元,净资产-2,408.3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43.29万元,实现净利润30.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市场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际商贸城资产总额295,660.37万元,净资产93,351.6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16.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957.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